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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告

经批准,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第四医院)将在近期举行2007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共计划招聘23名工作人员(福州18名、闽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2007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可登录福州毕业生就业频道网站http:// fz.fjbys.gov.cn及福州市人才市场网站http://www.fzrcsc.com/福州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fzws.gov.cn福州市第四医院网站http://www.fzsdsyy.com/查询)。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以2007年1月1日为基准计算)、学历、专业、资历等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未明确年龄要求的一律为3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福州市八县(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由于夫妻分

居或家庭特殊困难的,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卫生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名。

7、符合招考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2、福州报名地点:福州市医学心理咨询中心一楼(福州金桥高级中学、华伦中学旁)。乘车路线:乘2路、943路到台江区委站下,乘6路、51路等到打铁铛站下。

闽清报名地点:闽清精神病防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两张、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要求具备的证书原件,待就业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接收单位)及《推荐表》原件(2007届毕业生只需提供《推荐表》原件,但必须于200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方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报考仅招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

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进入面试的考生少于计划数的3倍也可进行面试;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被录取。

五、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3月30日上午9:00-10:30,笔试成绩可于考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向招考单位查询。联系电话:0591-83516300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采取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可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我院的招聘工作在福州市卫生局和福州市人事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二OO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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