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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人函[2008]21号
关于做好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属人才中介机构: 为了解掌握2007年全省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推进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工作,完成人事部布置的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现将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共5个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印发给你们,请务必于2008年2月22日前填报完毕。 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希望各级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才中介机构高度重视,认真填写,及时报送,并逐步形成制度。省人事厅负责省属人才中介机构的统计工作,各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必须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填报(填报说明附后,其中"人才服务业务收入情况统计表"请通过人工填写并寄达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各设区市人事局负责所辖市、县(区)全部人才中介机构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上报,后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寄达)。 各地2007年制定实施的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请寄我厅流动调配处。 统计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厅流动调配处(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7846639,邮箱:fujiantiaopei@163.com,传真:0591-87851169,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黄仲熙。系统使用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管理服务中心热线:0591-87546900、13459444443,网络管理员:胡淑钦。
附件:1、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填报说明 2、人才服务机构情况统计表 3、人才服务业务情况统计表 4、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 5、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统计表 6、人才服务业务收入情况统计表
二○○八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调配 人才流动 人才市场 统计 通知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2月2日印发 附件1: 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填报说明
一、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填报总体说明 1、各项统计项目未指明是毕业生的,统计数据都应包括针对毕业生服务的情况。 2、表1中"有人才市场管理职能"是指承担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人才交流会等审批和人才市场相关检查等工作。 3、表2中"以档案为依托的相关服务"是指档案工资调整、档案查阅、开具相关证明等服务。 4、表3中"人才市场立法情况"是指截止2007年底有效的各类法律法规。 5、表5中,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与"人事代理"合并收费的机构,请将收入填写在"人事代理"一栏。同时,对于没有相应资质或没有开展的统计项目,可不填写。 6、2007年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表5个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 二、省人事厅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统计工作填报步骤 2007年省属人才中介机构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将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以下简称就业网)进行,各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先通过就业网网上填报,再由省人事厅审核各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填报的数据。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何疑问,可拨打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管理服务中心热线:0591-87546900、13459444443,网络管理员:胡淑钦。 1、各省属人才中介机构必须是在就业网注册的人才中介机构会员单位,才能通过就业网网上填报。如果省属人才中介机构还未在就业网注册的,请登录就业网首页注册,注册时单位帐号类别必须选择人才中介机构,成为就业网人才中介机构会员单位。 2、注册完成后,经网络管理员审核开通帐号后,凭帐号、密码从就业网首页登录人才中介机构会员服务平台。 3、登录人才中介机构会员服务平台后,请通过"中介机构维护"中的"基本信息管理"和"简介管理"功能如实填报本单位的真实情况。 4、本单位基本信息和简介填写完整后,请通过"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申报"功能对人才服务机构情况、人才服务业务情况、人才流动与人才市场基本情况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情况进行如实填报(其中人才服务业务收入情况统计请通过人工填写并寄达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5、经省人事厅审核后,所填报数据不能修改。 6、具体操作请参考人才中介机构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基本情况申报使用说明,详见就业网:http://www.fjbys.gov.cn/help/zjsb.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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