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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局关于举办泉州市2010年春季 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暨第四批市级大中专 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仪式的通知 泉人调〔2010〕5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三年三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09]58号)要求,进一步解决我市离校未就业特别是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定于2010年3月13日举办泉州市2010年春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暨第四批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仪式。大会为公益性,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求职人员免费入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中专毕业生与见习基地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宣传、咨询活动; (三)为第四批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 二、活动时间 2010年3月13日9:00-14:00 三、活动地点 泉州市人才市场(泉州市田安路人才大厦一楼) 四、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及网络支持 (一)主办单位:泉州市人事局 (二)承办单位:泉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才中心 (四)网络支持:泉州市人事网(网址:www.qzrs.gov.cn)、泉州市人才市场网(网址:www.qzrcsc.com) 五、参会对象 (一)在泉的省、市、县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具有良好社会声誉、有见习条件,并意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机会的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泉企事业单位及各类非公有制企业单位。 (二)省内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或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三)有关省、市属人才服务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见习基地于3月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以传真方式和见习岗位信息以电子文档方式报市人事局流动开发科;其他参会单位可于会前直接与市人才市场联系摊位。每个见习基地每年提供的见习岗位应不少于20个,连续两年未安排见习任务的取缔其市级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组织本辖区内的见习基地参会,并精心筛选有接收毕业生意向、能够提供有一定技术含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岗位的用人单位参加本次招聘会。 七、联系方式 (一)泉州市人事局 电话:22112393 22119493 传真:22112393 E-mail;qzsbys@163.com 联系人:曾武煌 (二)泉州市人才市场 电话:22151757 传真:22101758 联系人:陈雪芳
附件:1、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2、参加专场招聘会人员回执单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泉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
见习单位: 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泉州市人事局制 附件2:
参加专场招聘会人员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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